台北國稅局日前揭露,有民眾用自己的銀行帳戶代為子女繳納信用卡費用,然而這筆代繳的信用卡費用已超出贈與稅的免稅額,卻未向國稅局申報,因此被國稅局追討近6萬元的贈與稅。
▲一名父親代子女繳300萬信用卡費,因超過免稅額遭國稅局課近6萬元贈與稅。(示意圖/Shutterstock)
國稅局說明,根據《遺產及贈與法》第5條第1項規定,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免除或承擔之債務,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因此,父母代子女繳納信用卡費,實質上等同於贈與現金或存款,應於當年度贈與總額超過免稅額時申報贈與稅。
國稅局舉例說明,一名父親自銀行帳戶代扣繳配偶、子女3人的信用卡卡費,111年度共繳納了800萬元的信用卡費,其中500萬元為妻子消費,由於配偶之間的贈與不需課徵贈與稅,但子女的信用卡費用達到300萬元,這部分就涉及贈與稅的問題。經過國稅局調查,這名父親需要補繳的贈與稅金額為5.6萬元,計算方式為〔(300萬元-免稅額244萬元)*10%〕。由於他未主動申報,因此還需支付罰緩,整體課稅金額將達到6萬元。
最後,國稅局呼籲,父母替子女繳納信用卡費如超過當年度贈與稅免稅額時,應依法申報贈與稅。若仍有疑義或不諳稅法規定者,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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