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補習班老師對就讀國中二年級的女學生二度伸出狼爪,不僅伸手來回撫摸女學生的大腿內側,還在樓梯間親吻女學生的嘴唇,直到女學生告知班導師,才讓補習班老師的惡行曝光。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狼師8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24萬元,可上訴。
▲高雄補習班老師涉嫌猥褻國中女學生。(示意圖/ENews)
判決書指出,該名狼師在補習班擔任課堂助教,2021年8月中旬某日下午,他利用輔導課業機會,坐在女學生座位旁,接著伸手來回撫摸女學生的大腿內側,以滿足自身性慾,隔年3月5日下午1時許,他又在女學生行經補習班樓梯間時,用雙手抱住女學生,並親吻女學生的嘴唇,事後女學生不堪其擾,決定將此事告知班導師,女學生的母親得知狼師對女兒上下其手後,氣得向市警局婦幼隊報案求助。
警方傳喚狼師到案釐清,並在製作筆錄後,全案依強制猥褻罪嫌,函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狼師坦承犯行,並與女學生及其家長成立調解,卻沒有做出賠償。
橋頭地方法院認為,狼師明知道女學生身心發育尚未健全,仍圖一己私慾,對女學生做出猥褻行為,加上女學生指證歷歷,認定狼師觸犯2個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的女子猥褻之行為罪,各處5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8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2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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