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九合一選舉高雄傳「幽靈人口」事件,高雄地檢署接獲線報鹽埕區某里的人口數有異常增加的現象,檢方發動偵查後查出許姓里長候選人和劉姓妻子涉嫌遊說33名親友,將戶籍遷入他的選區。儘管許男最終只拿到220票敗選,仍依法起訴夫妻倆,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妨害投票正確罪,各判許男和劉妻4月及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需支付國庫6萬及3萬;另有1名曾姓選民因領票投票,獲判2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一名許姓里長候選人找來33名親友遷戶籍灌票,最終遭判刑。(示意圖/Shutterstock)
判決書指出,參選鹽埕區某里里長的許男和劉妻從前年12月至去年7月間,合計遊說33名親友將戶籍虛偽遷入戶籍至該選區,或提供該里住址供人虛偽遷入,藉此取得里長選舉投票權。去年大選前10天,檢警調接獲鹽埕區疑似幽靈人口情資,隨即指揮相關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展開偵辦,並傳喚通知許男、劉妻,陳姓共犯及曾姓選民等31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訊問後,認定許男和劉女均涉犯刑法第146條第2、3項之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投票未遂罪之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後續依妨害投票罪起訴;開票後,許男僅拿到220票,輸給對手426票,而33名選民中只有1名曾姓選民有完成投票,其餘的人都沒有前來領票及投票。
高雄地院審理時,3名被告都坦承犯行,法官認為他們已有悔意,依虛偽遷徙戶籍、妨害投票正確罪判許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並支付公庫新台幣6萬元,褫奪公權2年;劉妻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3萬元,褫奪公權1年;而完成投票的曾姓親友則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新台幣2萬,褫奪公權1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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