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達人案「纏訟10年」結果出爐!負責人判賠342萬 小S免賠理由曝

記者: 陳怡穎
生活消費 | | 觀看數:0
胖達人案「纏訟10年」結果出爐!負責人判賠342萬 小S免賠理由曝

生技達人公司旗下的「胖達人手感烘焙」麵包店,在2013年因使用人工香精引發爭議。代表超過一千名消費者的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簡稱消基會),向該公司、前後任董事長莊鴻銘、徐洵平,以及曾為胖達人站台的藝人小S提起集體訴訟。最高法院近日裁定駁回上訴,確定生技達人及前後任負責人應賠償864名消費者共342萬8626元,小S則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胖達人使用人工香精爆爭議,2013年纏訟至今結果出爐。(示意圖,與胖達人無關/Shutterstock)

胖達人手感烘焙麵包店自2010年起宣傳其產品「天然無添加」,主打高品質麵包,2013年卻被某香港部落客揭露該店使用人工香精後,胖達人最初否認指控,但後來被台北市衛生局揭穿。胖達人事後道歉並提出賠償方案,但仍無法平息消費者憤怒。當年,消基會接受1060名消費者的委託,提起團體訴訟,總求償金額高達2566萬元,其中每名消費者最高可獲賠8萬2000元。

經過法院審理後,判決認定胖達人麵包確實不符合廣告內容。消費者應享有安心食用產品的權益,而非擔憂因食用產品對健康造成傷害。然而,因麵包添加的人工香精無法確定對消費者健康產生多大影響,法院最終判定生技達人公司及其前後任董事長需賠償消費者部分損失。

▲小S當年捲進胖達人風波備受爭議。(圖/小S 徐熙娣

根據最高法院最終判決結果,生技達人公司及其前後任董事長確定需承擔賠償責任,部分賠償金已由徐洵平支付。而莊鴻銘需單獨賠償9萬8084元,但經審查莊鴻銘的財產與所得資料後,評估無法實際執行。消基會表示,近期將陸續通知相關消費者領取賠償金。至於曾為胖達人手感烘焙麵包站台的藝人小S,最高法院二審認為她當時雖在開幕時讚揚「好吃」,但沒提麵包的原料,關於宣傳不實方面並無過失,僅是以藝人身份為產品代言,因此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最後更新時間:2023-05-18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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