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電子菸!《菸防法》新法嚴禁「攜加熱菸入境」 最高可處500萬

記者: 陳怡穎
健康 | | 觀看數:0
不只電子菸!《菸防法》新法嚴禁「攜加熱菸入境」 最高可處500萬

《菸害防制法》新法自112年3月22日修正上路後,加熱菸、電子菸的使用和販售情形皆被列入嚴格管制,如今隨著疫情解封、國境開放,許多民眾出國旅遊購物,而「加熱菸」也可能會是部分民眾的購物選項之一,但目前加熱煙和電子菸並不是我國目前許可入境攜帶的產品,如被查獲,可開罰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

▲《菸防法》嚴禁旅客攜帶電子菸、加熱菸入境。(示意圖/Shutterstock)

未經許可攜電子菸、加熱菸入境 可處以5萬元至500萬元罰鍰

國民健康署提醒民眾,目前我國尚未有經衛生福利部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通過之指定菸品(包括加熱式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與電子煙一樣,皆為《菸害防制法》所禁止之產品,如旅客入境攜帶,不論數量多寡,依本法第26條規定,處新臺幣5萬元至5百萬元罰鍰,並銷毀或退運該菸品。財政部關務署各海關已對進口郵包、快遞貨物及旅客託運行李嚴格執行X光檢查,並對入境旅客隨身行李加強攔查,請旅客多加注意,避免觸法且荷包失血。

非法加熱菸會產生含有尼古丁及有毒物質的氣溶膠

世界衛生組織(WHO)針對加熱菸已發表資料顯示,加熱菸為菸草產品,無助於吸菸者戒菸,使用時伴隨產生含有尼古丁和有毒化學物質的氣溶膠,會讓使用者吸入,與傳統紙菸相似,對人體健康都有危害,特別是兒童及青少年族群。

菸草控制期刊(Tobacco Control)2019年發表的研究報告指出,加熱式菸品的使用溫度約在攝氏350°C以下,而其加熱器的塑膠材料部分,在加熱使用過程中,攝氏90°C左右就會釋出急毒性與高毒性物質「甲醛氰醇(formaldehyde cyanohydrin)」,這個物質即使在低濃度下,就具有高毒性;另外,加熱菸組合元件的使用方式,可能會導致使用的時間間隔縮短,因此,增加使用者對尼古丁和其他有害化學物質的攝入量。

▲《菸防法》嚴禁旅客攜帶電子菸、加熱菸入境。(示意圖/Shutterstock)

不管抽啥菸百害無一利 戒菸才是王道

國民健康署為鼓勵吸菸者戒菸,並減輕戒菸者的經濟負擔,自111年5月15日起,免收戒菸輔助用藥的部分負擔費用。政府提供專業又多元的戒菸服務,包括全國約3,500家的戒菸服務醫事機構,亦可利用免費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或使用Line通訊軟體(ID:@tsh0800636363),由專業醫事人員提供便利性、隱密性的諮詢服務,設計個人專屬戒菸計畫,協助您解決戒菸的難題,重新找回屬於自己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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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3-05-17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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