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媽媽的話確定入獄!陳致中沉澱一夜喊「甘願為母受罪」 陳水扁6字感嘆

記者: 江宜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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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媽媽的話確定入獄!陳致中沉澱一夜喊「甘願為母受罪」 陳水扁6字感嘆

前總統陳水扁女婿趙建銘因違反《證券交易法》遭判刑入獄,直到關了1年半才於本月21日獲准假釋出獄,豈料兒子陳致中如今又因涉及南港展覽館及龍潭購地案洗錢案被處1年刑、併科罰金150萬元,而媳婦黃睿靚則被處10月刑、併科100萬元罰金、緩刑4年,夫妻倆遭扣案的洗錢財物816萬餘美金亦全數沒收,事後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陳致中確定將服刑,並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昨日傍晚,陳致中首度對此回應:「打斷手骨顛倒勇」,直到今(27)日則再次發出千字長文,坦言這是他44年來最漫長的一夜,至於父親陳水扁稍早也以6字「哀莫大於心死」感嘆一切。

▲前總統陳水扁兒以「6字」回應心情。(圖/翻攝臉書/陳水扁新勇哥物語

針對刑責,陳致中昨日於臉書上發文回應:「人生有晴天也有暴風,打斷手骨顛倒勇,無論這條路再怎麼辛苦、再多的磨難,我們都會勇敢走下去!致中最難過的是受到鄉親的託付,但地方的建設、鄉親的需求還未完全達成!謝謝大家的關心,也請大家放心,致中永遠跟基層鄉親朋友站在一起,為高雄打拚、為台灣奮戰的心永遠不變!」

▲陳致中因涉洗錢案遭判處1年有期徒刑。(圖/翻攝臉書/陳致中 Chih-Chung Chen

經過一夜沉澱後,陳致中今日則再度發出千字聲明,全文如下:

如果說昨天是最長的一日,昨夜毫無疑問也是致中出生44年來最漫長的一夜,本來認為面對晴天霹靂的打擊,應會輾轉難眠,但我仍然蠻快地入睡,醒來已是天色微亮,難道是「無語問蒼天」之後反而回到心如止水的平靜。

昨日收到消息大約是下午3:55,當時我正在跟助理討論明天的部門質詢,一邊還忙著打電話處理一件選服,因為有時效性,很難相信整個服務團隊一切的工作與努力必須被迫在那一秒鐘戞然而止,就像鐵達尼號撞上冰山沉船而停止轉動的那一座鐘。

尼采曾言:「受苦的人沒有悲觀的權利」,這是我從小到大很喜歡的一句話,每當大大小小的挫折、橫逆出現時,重思這句話好似荒漠甘泉,可賜我勇氣、給我智慧,我不知道這一次的磨難能否再次適用,但我已身在懸崖一線,我找不到悲觀流淚的選擇。

從政的人都有心理準備,選戰有勝有敗、有落有起,致中有幸受選民託付當選三屆高雄市議員,卻未能克盡全功,12年前中斷一次、12年後劇本重演,付出的代價比我所想像的總和更加嚴峻,若說內心深處沒有萬千無奈恐是口是心非,但致中自忖未愧對前鎮小港的鄉親父老兄弟姐妹,從2010年到今天,無論是否居於公職,我們的服務處從未打烊,每一天認真用心服務,無論多早多晚多緊湊,每一場行程我們努力參與,在議會也交出連續六個會期評鑑問政優質的成績單,這是服務團隊每一位成員一起打拚的成果,即使我離開位置,致中的服務處不會熄燈,即使我離開位置,致中仍堅信,努力不會被抹煞,即使我離開位置,致中的心永遠與大家緊緊相繫,能夠擔任民意代表,為廣大人民效勞服務,是致中生命當中最重要、最珍惜的使命、榮耀、驕傲。

從昨天到現在,許多長輩夥伴朋友選民鄉親,來電、留言、傳LINE為致中加油打氣,很抱歉無法一一親自感謝,我想說的是,大家的溫暖,我都收到了,我感到非常對不起,讓大家為我操心,我知道支持者感到傷心難過、無法接受,但我要告訴大家也盼一起共勉,將殘的燈火永不熄滅、壓傷的蘆葦永不折斷,即使傷痕累累,致中永不會被擊倒。

我的床頭桌放著媽媽與我的合照,政治車禍導致她半身不遂坐在輪椅上將近四十年,劇變發生的那一年,我剛進小學讀一年級,媽媽拚了老命從鬼門關前回來是放不下稚嫩的孩子,樂觀堅強的她總是自嘲,這是被判無期徒刑而且不得假釋,每當我聽到這句話卻心如刀割,我深知這麼漫長的歲月裡,她必須忍受多少肉體、心靈與精神上的折磨與痛苦,而且她更對官司無辜牽連下一代感到非常自責,如果是老天的旨意,如果是宿命的安排,17年前的事情,為人子者為母受罪責,致中心甘情願、沒有怨悔,這或許是回報養育之恩唯一的方式。

這是昨晚好朋友傳來的:「鴨仔落水身就浮,瘦瘦水牛三擔骨,雨過總會再天晴,太陽終有再起時。」致中感謝大家的關心鼓勵、雪中送炭,恩情永銘,回首向來蕭瑟處,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情。

▲針對刑責,陳致中今(27)日再度發出千字聲明。(圖/翻攝臉書/陳致中 Chih-Chung Chen

回顧整起案件,陳水扁妻子吳淑珍因擔心龍潭購地弊案、南港展覽館案等犯罪所得被發現,便指示陳致中、黃睿靚以代號或紙上控股公司名義開設海外帳戶,讓哥哥吳景茂將兩案犯罪所得轉入洗錢。

2006年12月21日,黃睿靚在陳致中的陪同下,於瑞士美林銀行開立「Sorbona」、「Sorbona2」兩個帳戶,而吳景茂則於隔年依吳淑珍指示,將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犯罪所得合計美金859萬餘元,匯入「Sorbona」帳戶,接著陳致中再由「Sorbona」帳戶轉帳美金1000萬元至「Sorbona2」帳戶。

直到黃睿靚以寶昌公司名義,在開曼群島設立紙上信託公司、並開立兩個代號的帳戶後,便和陳致中將兩案犯罪所得匯入寶昌公司帳戶,而陳致中則透過海外銀行成立Galahad公司並開設兩個帳戶,再將寶昌公司帳戶中龍潭購地案、南港展覽館案等犯罪所得,移轉至Galahad公司帳戶。

▲陳致中「聽媽媽的話」卻將自己送入獄。(圖/翻攝臉書/陳致中 Chih-Chung Chen

事後,因上述海外帳戶鉅額資金在短期內頻繁流動,進而引起開曼群島金融情報中心注意,且陳致中、黃睿靚無法有合理說明,經通報後瑞士聯邦檢察署認定有洗錢嫌疑,2008年1月9日查扣、凍結兩個紙上信託公司帳戶資產共計美金2242萬餘元,並向台灣檢察機關申請司法協助,才因此揭發案情。

更二審認為,陳致中、黃睿靚雖在審理時否認犯行,但吳淑珍龍潭購地案《收賄罪》、南港展覽館案《圖利罪》等已被判刑確定,加上陳致中、黃睿靚也曾坦承犯行,且扁珍涉犯貪汙罪嫌遭訴時,經媒體接連以重大消息大肆報導,理當知悉的兩人卻在此敏感時刻,向銀行人員謊稱資金是黃睿靚父親贈予,撇清與扁珍有關,認定兩人知道資金來源是重大犯罪所得,故各依《洗錢罪》判刑, 但考量黃睿靚涉犯情節較輕便給予緩刑宣告,此部分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針對吳淑珍《洗錢罪》被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刑2年一事,最高法院認為,更二審認定其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故依照辯論判刑,但依高雄長庚醫院在去年對她的診斷證明,以及新冠疫情等變化,她是否有因疾病不能到庭,更二審判決理由不備及調查職責未盡,此部分撤銷發回;至於龍潭購地案等洗錢部分,吳淑珍雖然請假未出席高院更二審,但後續則委由律師辯稱,她誤認所收取的款項為政治獻金、無洗錢犯意,但合議庭認為她所涉犯的這兩起案件《貪汙罪》部分都已判刑確定,不涉洗錢的辯詞不可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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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3-04-27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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