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開設律師事務所的劉姓律師,2020年替毒販集團打官司時,涉嫌洩漏檢調偵辦內容給尚未到案的共犯,幫助他們串證逃亡,甚至教唆被告作偽證,去年1月遭台北地檢署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期間,劉男坦承犯行,被依教唆犯偽證罪判處5月徒刑,另依使人犯隱避罪判處4月徒刑,緩刑5年,還要支付公庫50萬元,並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
▲劉姓律師為協助販毒集團逃亡,竟涉洩密、教唆作偽證等罪嫌。(示意圖/ENews)
回顧整起案件,2020年10月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攔截一批來自泰國的海洛因毒郵包,裡面夾藏30塊、重達7.59公斤的海洛因磚,市價超過2500萬元。為了不打草驚蛇,檢調將包裹存放至台北市北門郵局招領,販毒集團成員蔡耀鋒等人不疑有他,於同年11月1日找來人頭上門領取毒郵包,還找來毒犯陳宥安暗中監視,結果陳男目擊人頭遭埋伏的檢調人員當場逮獲。
為了確保自己不會被追查到,蔡耀峰委任劉男擔任同夥洪仕倫的律師,當晚劉男前往基隆調查站陪同洪男做完筆錄後,立即前往桃園一間汽車旅館與其他尚未到案的共犯會面,並將檢調掌握的偵訊內容轉告給蔡男等人,讓這些共犯得以事先勾串其他共犯及證人,接著指示即將被傳訊的陳宥安作偽證,佯稱當時只是要去詢問郵局營業時間、包裹是否抵達,不知道要領毒郵包的事情,讓蔡耀鋒、同夥陳仕儒得以趁隙逃逸。
▲劉姓律師知法犯法,涉嫌幫助毒販脫罪。(示意圖/ENews)
檢方也查出,劉男在承辦一起3級毒品案件中,受男子黃立為委託,擔任陳姓被告的辯護人,卻在羈押審查程序時,利用律師可申請閱卷機會,偷拍相關扣押物品一覽表,甚至將陳男已經供出毒品上游「大飛」等偵查秘密洩漏給黃男,讓黃男得以通知即將被查到的劉姓同夥丟棄手機滅證,干擾檢調辦案。
雖然劉男去年6月被律師懲戒委員會停職4個月,同時要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8小時研習,但現已恢復執業,14日遭台北地檢署依洩密、教唆偽證罪起訴時,劉男坦承犯行,被依教唆犯偽證罪判處5月徒刑、使人犯隱避罪判處4月徒刑,緩刑5年,另需在判決確定後支付公庫50萬元,並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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