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最大的商務包機公司「飛特立航空」創辦人楊宿智曾4度自駕飛機環遊世界,卻於2019年6月在美國墜機身亡,遺孀陳吉利將股權賣給馮竣嗣接手經營,不料馮竣嗣當上董事長短短2個月後,竟挪用公司資金償還自己債務,涉嫌掏空約7000萬元。對此,台北地院認定馮竣嗣觸犯業務侵占罪、背信未遂罪,分別判刑2年、5個月,可上訴。
▲ 飛特立前董座馮峻嗣涉嫌掏空公司約7000萬元。(圖/翻攝自 臉書/飛特立航空)
檢方調查指出,楊宿智過世後,陳吉利將股權賣給馮竣嗣接手經營,2019年7月董事會改選,由馮竣嗣擔任董事長兼總經理,未料馮竣嗣上任2個月後,自己資金未到位,反而要求員工開出6200萬元的支票向陳吉利購買股權,再挪用350萬元來清償自己的債務,還將20萬美元(約新台幣611萬元)匯進自己的永流公司,涉嫌掏空約7000萬元。
2019年9月,飛特立董事會緊急撤換馮竣嗣,事後公司整理相關財務資料,驚覺馮竣嗣另與他人簽約,分別以1500萬美元(約新台幣4.58億元)、500萬美元(約新台幣1.52億元)賣掉2架飛機,並收取100萬美元(約新台幣3056萬元)的訂金,憤而控告馮竣嗣侵占、背信等罪。
台北地院審酌,馮竣嗣在擔任飛特立公司的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將財物侵占入己,且本應為飛特立公司謀取利益,不得違背任務,卻犯背信犯行,實有不該,但考量馮竣嗣坦承犯行,並陸續歸還侵占款項,目前僅剩621萬多元未還,因此依業務侵占罪判刑2年,另依背信未遂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均緩刑5年,還須提供80小時的義務勞動服務,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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