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龍」張錫銘被列為台灣十大槍擊要犯之一,因犯下殺人、擄人勒贖等重大刑案,被判處3個無期徒刑,迄今服刑17年,上月第20次申請假釋,再次遭駁回。對此,張錫銘今(16)日透過友人在臉書上公開手寫信,表示尊重司法裁定,盼大眾看見他改變自新的心,並強調自己是台灣公民,喊話「2024我要行使公民權義務投票」。
▲ 張錫銘透過友人公開手寫信。(圖/翻攝自 臉書/施正彥)
張錫銘在公開信中直言,雖然提出20次假釋都遭駁回,但他尊重法院裁定,會再努力學習,盼大眾看到他改變自新的心,「讓暗房的省思成為點亮復歸之路的一盞光」。張錫銘也透露,正在準備第4次爭取權益訴訟中,堅信台灣是文明法治的進步國家,「法我要大聲說出,我是驕傲、堅韌有勇氣的台灣人」,更呼籲執政當局,「2024我要行使公民權義務、投票」,並署名自己是台灣公民。
手寫信曝光後,大批網友留言直呼:「字真漂亮」、「字比我漂亮欸」、「老實說他的字蠻漂亮的」,但也有網友怒斥:「還敢自稱台灣公民」、「早知如此何必當初」、「要自己承擔自己的過去,不要有想出來的念頭,想都有罪」、「一直申請假釋,叫被害人家屬情何以堪」、「說真的,跟我說重刑犯會改過自新,我還真不信」。
不過,長期關注張錫銘的監所關注小組理事長陳惠敏指出,張錫銘第20次申請假釋案再次遭駁回,目前向矯正署提出復審聲請,復審審查小組會在2個月內決定結果,如有不符則以復審決定書為標的,向地方法院提出訴訟,張錫銘及監所關注小組將持續透過訴訟程序,釐清假釋要求及評量基準。另外,針對張錫銘公開表達要在2024年總統大選投票一事,陳惠敏表示,受刑人也希望享有公民權,對這社會有所貢獻及參與,他們的聲音、意見也希望被聽到,希望張錫銘今年就能出來,不用等到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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