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江蘇無錫發生一起房產糾紛,當初張姓爺爺為了讓孫子順利進入好學校,便以人民幣10元(約新台幣44元)的價格把房子「賣」給孫子,結果3年後張爺爺與兒子大吵一架、決定要拿回自己的房子時,竟遭當地法院判決,該棟房子屬於「贈與」且已是孫子的,因此張爺爺根本無法討回自己的房子,令他後悔莫及。
▲爺爺用約新台幣44元的價格把房子「賣」給孫子,最終無法討回。(示意圖/ENews)
綜合陸媒報導,幾年前張爺爺為了讓孫子有機會就讀更好的學校,於是無私地將自己名下的學區房產轉讓給孫子,後來兒子與張爺爺前往當地房管局進行二手房屋的買賣,雙方約定好以人民幣10元的超低價格完成交易,並成功將房子過戶給孫子。
不過,房子的產權證明事後仍由張爺爺持有,且張爺爺和妻子也一直居住在這棟房子裡,孫子則是與父親同住。直到3年後,張爺爺與兒子發生了一場激烈衝突,沒想到對方竟擅自前往房管局補辦房產證,氣得張爺爺決定透過法律途徑收回房子,藉此給不孝的兒子一個教訓。
雖然法院認定當初雙方所簽署的合約無效,合約中亦沒包含真實房屋買賣的意願,且成交價格僅10元,並非正常房屋買賣之金額,但張爺爺也無法證明提交房子過戶是為了讓孫子就學一事,最終法院認定張爺爺的房屋過戶屬於「贈與」,如今房屋確實屬於孫子所有,讓張爺爺相當崩潰。
消息一出後,不少網友紛紛留言感嘆:「親情裡面真的有點難維繫,特別是在金錢面前」、「贈予給小三的房產錢財都能要回去,這個贈予怎麼就不行了」、「兒子白養了,房子也沒有了」、「所以生了孩子、有孫子也不見得就好,生的孩子要懂事孝順才行」、「10元?這個價格本身就是不符合市場價格的,明顯誘騙嫌疑下賣的吧」、「現實就是這樣殘酷!人還在就必須自己留著財產!給出去就沒了」。
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