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籍中國藝人吳亦凡去年7月捲入桃色風波,被網紅都美竹爆出性侵未成年、酒局選妃等,遭北京警方依涉嫌強姦罪逮捕入獄,演藝事業毀於一旦。今(25)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吳亦凡被重判13年有期徒刑,附加被驅逐出境。對於這兩項罰責,有專業律師出面解密,吳亦凡將在中國服刑至45歲才被驅逐出境。
▲ 吳亦凡一審判決出爐。(圖/翻攝自 IG/Kris Wu)
判決書指出,吳亦凡在2018年7月1日,在家中夥同多人對2名女子進行「酒後淫亂活動」,並在2020年11月至12月間,在家中先後侵犯3名醉酒女子。
法院審理後,認為吳亦凡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聚眾淫亂罪,依強姦罪判處11年6個月,另依聚眾淫亂罪判處1年10個月,併罰執行13年有期徒刑,附加驅逐出境。
對此,北京市兩高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王璞指出,根據《刑法》第35條的規定,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附加適用驅逐出境,若依照一審判決,現年32歲的吳亦凡將在中國服刑至45歲,期滿後再驅逐回加拿大。
▲ 吳亦凡事件時間線。(圖/翻攝自 微博/中國新聞網)
消息一出,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調侃:「估計這是他最後一次上熱搜了」、「一代頂流,22歲出道,45歲出獄」、「一生開那麼多次房,沒想到最後一次是牢房」、「刑期很長,你忍一下」、「還能吃13年中國飯呢」、「出道十年,判刑十三年,喜提驅逐出境」、「早就該判刑了,任何人在中國都沒有特權」「給年輕人敲響警鐘,不是藝人、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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