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水上義務役男槍殺前女友「抄經迴向」求原諒遭拒 法院判決出爐

記者: 陳彩梅
生活新聞 | | 觀看數:0
嘉義縣水上義務役男槍殺前女友「抄經迴向」求原諒遭拒 法院判決出爐

嘉義縣水上鄉柳鄉村2021年6月驚傳一起槍殺案,23歲梁姓男子在服兵役期間,與22歲王姓前女友發生感情糾紛,兩人相約談判不果,氣得梁男持槍朝王女胸前射擊致死。梁男被捕後,雖親手抄經文迴向給王女,祈求王女家屬原諒,卻遭到家屬冷漠拒絕。最高法院判決出爐,梁男被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全案定讞。
 

▲ 梁男狠心槍殺前女友,遭判處無期徒刑定讞。(示意圖/ENews)
 


回顧案情,梁男和王女原是男女朋友關係,2021年3月梁男入伍服役後,懷疑王女和前男友藕斷絲連,竟萌生殺人念頭,於是以5萬元向軍中同袍購買一支改造手槍和子彈。梁男於同年6月16日下午1時許,與王女相約在外婆家談判,梁男逼問王女是否和前男友糾纏不清時,王女嗆聲「是又怎麼樣,不是又怎麼樣,不關你的事」,還打視訊電話給前男友,對方在電話另一端挑釁「來對開」,導致梁男情緒失控,持手槍朝王女連開5槍,其中4發卡彈,最後一槍直接擊中王女左胸,儘管王女緊急送醫搶救,仍因心臟破裂、左側氣血胸身亡。
 
法院審理時,認為梁男朝王女開4槍均未能擊發,卻再次近距離朝王女胸口射擊,可見殺意堅決,而王女家屬不願原諒梁男,請求判處死刑,梁男也表示希望判處死刑。
 
然而,嘉義地方法院一審及台南高分院二審,均考量梁男坦承犯行,且供出槍彈來源,讓警方循線查獲同袍,符合減刑規定,且梁男犯案發後表示後悔,羈押期間還書寫經文,希望家屬能夠代為收受迴向給王女,祈求獲得家屬原諒,只不過遭家屬冷漠拒絕,最終認為沒有剝奪梁男生命的必要,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量刑妥適,維持原判,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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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22-11-25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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