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沒入學「母稱病死埋公墓」!阿公才知孫消失10年急報警

記者: 寧于晨
社會新聞 | | 觀看數:0
 男童沒入學「母稱病死埋公墓」!阿公才知孫消失10年急報警

台北市廖姓女子多年前在酒店上班懷孕生子,不過男嬰未滿1歲就因病去世,她卻以浴巾包裹屍體前往富德公墓附近埋屍,直到2017年外公以為外孫恐遇害而報案,事情才得以曝光。檢警認為廖女照顧欠佳又逃避事實,依遺棄屍體罪起訴,全案歷經6個多月審理,卻因開挖多次都未尋獲男嬰遺體,士林地方法院今(25日)宣判無罪。

▲台北市未婚廖姓女子於2011年產下1子,孩子因病亡後廖女卻以浴巾包屍體,帶到文山區富德公墓自行埋葬,檢警開挖數次仍無法尋獲男嬰遺體。(示意圖/Shutterstock)

案件於今年4月首次開庭,現年從事餐飲業的34歲廖女否認遺棄屍體,聲稱自己當初是在酒店不幸懷孕生下小孩,但沒能力照顧。孩子病死後,她認為要入土為安,才會抱著兒子冰冷屍體坐著計程車前往富德公墓埋屍,「我母親靈骨塔在富德公墓,我想母親在那裡應該可以照顧小孩」。

全案檢警偵辦廖姓男童失蹤案查達3、4年,廖女起初還謊稱小孩是被生父帶走,直到後來士林警偵查隊小組長不斷開導,她才坦承埋屍公墓。當法官問當時為何不老實交代,廖女則語氣低落表示「因為害怕」,但她也表示在事情還沒被發現時,自己只要心情不好,就會去去富德公墓站得遠遠地看著埋孩子的地點,一個月次數至少2、3次。

廖女供稱,孩子生下沒多久後就因病去世,所以她才會拿著浴巾包裹屍體,帶到文山區的富德公墓附近以路邊撿來的木棍挖掘約70公分、深度約60公分坑洞,再用土壤埋屍。檢方認定,廖女明知若未以適當容器妥適放置幼子遺體,將導致年幼遺骨鬆軟易逝,且極易腐敗與土壤混合而失其形體,也容易遭野生動物啃咬滅屍,加上未豎立墓碑、牌位等足以辨識小孩所在標誌,讓孩子就這樣無聲無息地消逝,認為她構成刑法第247條第1項遺棄屍體罪,並建請法院量處1年有期徒刑。

公訴檢察官表示,針對廖女測謊結果,僅有兒子病死是通過的,但埋葬地點測謊則未通過,加上檢警依照廖女供認內容,前後至少5次前往公墓開挖尋找嬰屍,但仍挖不到屍骨。檢方查閱小孩預防接種紀錄和健保就醫紀錄,僅在出生數天後打過疫苗,無其他就醫紀錄。

廖女父親供稱,這麼多年來,他僅在醫院看到孫子一眼,後續已多年從曾未到見過孫子,追問女兒孫子的近況,女兒也只是含糊說她會處理,直到2017年,孩子達入學年齡卻遲遲未向小學報到,廖女父親接獲校方聯繫,認為外孫恐遭遇害報案,事件才得以曝光;據廖女當時的親密友人林女證稱,廖女和小孩曾在她的住處住約1周,廖女說過無法養大小孩、會送交他人扶養。合議庭認為,證人證詞是透過廖女陳述才知情,查無健保紀錄,至於測謊可作為偵查手段,但在審判上,尚無法作為認定有無犯罪事實。

全案審理6個多月,雖然測謊認定廖女確實有埋屍公墓,但迄今埋屍地點和處置方式則已經無法鑑判,且廖女自白也查無補強證據佐證,不能僅用測謊結果認定廖女有罪,全故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最後更新時間:2022-10-25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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