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科男砍情敵「再放火活活燒死人」逃死刑 法官:只是情緒失控

記者: 余姿函
地方新聞 | | 觀看數:0
南科男砍情敵「再放火活活燒死人」逃死刑 法官:只是情緒失控

▲台南地方法院。(圖/翻攝自GoogleMaps)

台南科學園區20211229日,發生一起情殺案。30歲的洪姓嫌犯,因為不滿前女友另結新歡同事葉男,竟拿刀將葉男殺死,並將其載到停車場再點起汽油將人活活燒死!檢方認為洪嫌的罪行難天理不容,十分兇殘,應該要求處死刑。然而,台南地院的一審判決出爐後,判處洪男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據了解,洪嫌於南科的一間面板大廠擔任作業員,得知前女友與葉男交往,就開始騷擾對方。不料,2021年的1229日,洪嫌特別埋伏在葉男公司附近,直到對方於凌晨四點下班後立即上前堵人,兩人產生激烈口角。洪嫌拿出刀子向葉男狂刺,接著把人放在機車踏板上,騎到一處停車場,點燃汽油活活燒死葉男。

案件發生後3個小時,洪嫌就遭到警方逮捕,並依照殺人罪送往地檢署。檢方認為洪嫌的手段兇殘、無悔意也沒有教化可能,向法官求處判決死刑。不過,台南地院一審判決出爐,卻沒有判處洪嫌死刑,而是無期徒刑。法官認為嫌犯當時只是情緒失控,才會有殺人的想法,並不是「無差別殺人」,手段難以引起他人仿效,且不是沒有教化可能,所以以殺人罪判處嫌犯無期徒刑,可上訴。

最後更新時間:2022-10-25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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