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男故意搬家不填新地址逃避教召。(圖/翻攝自國防部發言人)
一名台中的男子為了躲避教召,故意在搬家後不申報新地址,導致教召令無法順利送到家中。目前該男遭台中地院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易科罰金6萬元。
判決書指出,該男過去受過兵役,了解未來有可能會遇到教召一事,然而他卻選擇在搬到新住處後,故意逃避申報,使台中市後備指揮所發教召令時,無法寄給本人。
據了解,男子在庭上坦承自己逃教召,法官認為他的行為造成國防機關無法做到有效管理,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他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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