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士林區「康和基河產後護理之家」一名盧姓照護員,2019年間值小夜班照顧嬰兒時,竟顧著滑手機長達1小時23分鐘,導致未即使發現入住僅14天的鍾姓男嬰,因溢奶發出咳嗽或嗆到等聲響,而男嬰經送醫搶救275天後仍因敗血性休克併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士林地檢署偵結則依《過失致死罪》對盧女提出公訴。
▲士林區某產後護理之家一名盧姓照護員,2019年間因顧滑手機導致未發現男嬰嗆奶。(示意圖/非當事者/Shutterstock)
根據起訴書指出,王姓母親2019年2月間喜獲男嬰後,於同月20日入住產後護理之家。3月6日晚間18時15分,王母餵完母奶將孩子推回嬰兒室,但因男嬰患有新生兒鵝口瘡,當時負責照顧的30歲盧姓照護員便將其放置於一個獨立觀察室停留6分鐘,最後於18時22分回到嬰兒室,接下來長達83分鐘未查看嬰兒狀態。
據悉,盧女當時除了在嬰兒室照顧另一名寶寶外,甚至還違反護理之家規定,擅自帶手機進入嬰兒室,且使用手機約30分鐘,並非因業務繁重而無法妥善照顧嬰兒,前後共長達1小時23分未查看觀察室嬰兒。直到晚間19時48分再進入觀察室時,她才赫然發現嬰兒唇周發紺、無呼吸心跳,便隨即替其拍背、清除鼻腔和口腔分泌物等,同時再給予腳底板刺激反應,但男嬰狀況卻遲遲未改善,這才即刻請求位於6樓的另一名李姓照護員協助,並持續執行心肺復甦術。
男嬰緊急送往新光醫院急救後,期間一度恢復呼吸心跳,後續再轉送到板橋國泰醫院、三軍總醫院治療,但沒想到就在治療275天後,他最終仍於2019年12月6日因缺氧缺血性腦病變昏迷,需仰賴呼吸器,同時併發肺炎,進而導致敗血性休克併多重器官衰竭死亡,這讓痛失愛子的男嬰父母憤而向盧女提告。
事後,盧女於警方偵查期間坦承犯行,檢警也根據雙方簽立合約、嬰兒室內監視器畫面、護理之家作業規範明確直指不得攜帶手機進嬰兒室等,認定盧女在案發當下因處理個人事務未多加巡視嬰兒,非因當時業務繁重、配置人力不足、無專業能力處理嬰兒溢奶等情形,而無法妥善照顧嬰兒,明顯涉犯《過失致死罪》,故依法提出公訴。
不僅如此,男嬰父母同時也針對投資護理之家的康和皇家公司李姓董事長、周姓副總經理、康和基河之家江姓負責人、康和士林之家負責人兼康和基河之家田姓護理長、康和基河之家李姓、劉姓護理師等6人提告,不過檢方難認被告與男嬰死亡結果具有相當因果關係,最終予以不起訴處分。
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