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班人「中秋遇假日」要上班!勞工局:應補假否則最高罰百萬

記者: 余姿函
生活新聞 | | 觀看數:0
排班人「中秋遇假日」要上班!勞工局:應補假否則最高罰百萬

今年的中秋節正逢週六,但卻有很多勞工在假日必須上班,沒有辦法休息。對此,新北市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若是中秋節遇到法定休假日、休息日及例假日,必須與勞工協給予補假,不然有損害勞工權益的問題。

中秋上班補假

▲國定假日上班應補假。(示意圖/PIxabay)

勞工局說,國定假日補假應該被視為法定休假日,勞工同意在補假日出勤,就需要加倍給予出勤工資,曾有案例指出,事業單位遇到勞工排休日剛好與法定休假日同一天,就沒有另外再給予補假,這實屬違法。

依《勞基法規定》,遇到補假日出勤工作(如今年九月九日就是中秋補假日),勞工只要有出勤,就必須加給一日工資,若時數超過8小時,也必須依照《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四條規給予加班費。

若有勞工投訴發現單位有違反規定的情形,就必須依照《勞基法》處罰兩萬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罰鍰,並把單位的名稱、負責人姓名等一律公開。

最後更新時間:2022-09-08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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