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親自處決母親」如此駭人的情節竟在現實生活中上演!伊朗一名婦人因不堪丈夫長年家暴,13年前將其殺害,事後遭到警方逮捕,然而,當時年僅6歲的女兒便交由夫家照顧。直到女兒成年之際,她才得知父親的死亡真相,被逼決定「是否要處決母親」,最終,她依伊朗法律站在絞刑台前,一腳將母親腳下的絞刑椅踢掉。
▲伊朗母親不忍家暴殺害父親,女兒成年就被要求親自處決母親。(示意圖/Canva)
根據外媒《鏡報(Mirror)》報導,伊朗女子瑪麗亞姆(Maryam Karimi)因受不了丈夫多年家暴而提出離婚。瑪麗亞姆叫上自己唯一的親人——父親伊布拉辛(Ebrahim),打算和丈夫和平協議離婚。但丈夫不僅沒有答應,事後更變本加厲對她施暴。最終,忍無可忍的瑪麗亞姆在父親的協助下殺害丈夫,兩人被捕入獄,因謀殺罪而被判處死刑。
而當時年僅6歲的女兒則被送去和爺爺奶奶一起住,男方家人一開始並沒有告訴她實情,謊稱父母雙雙離世,讓她以後都跟著他們生活。直到13年後,剛滿18歲的女兒突被法院告知,父親是如何死去的,並得知母親和外祖父一直關押在監獄的事實。
而女兒成年後得知真相的主因,是因為根據伊朗嚴格遵行的伊斯蘭律法,如何懲處兇手是由受害者家屬決定,加害人一旦定罪,受害者家屬就會被問是否想要以「Qisas(以牙還牙)」的形式進行報復,或是獲得一筆「血債血還」的賠償金,也就是所謂的 「Diya(血錢)」,當然他們也可以選擇寬恕。
報導指出,由於瑪麗亞姆和其父親的沒有得到受害者家屬寬恕,瑪麗亞姆的女兒成了唯一可以決定何種刑罰的人,她被帶到伊朗拉什特中央監獄(Rasht Central Prison),在執法人員的指引下走上絞刑台,親自踢掉母親腳下的椅子,而她的外公被迫在旁觀看全程,並在幾個月後被同樣的方式處死。
對此,非政府組織「伊朗人權」(Iran Human Rights)代表阿米瑞-莫加達姆(Mahmood Amiry-Moghaddam)指出,伊朗的司法系統,將受害者轉變成劊子手,「伊朗的刑法不僅有不人道的懲罰,還助長了對社會的暴力」,當這些謀殺事件發生在家庭成員間時,就會變得更加殘酷。
莫加達姆解釋,伊朗政權是如何將剛成年的孩子逼到進退兩難的境地,「法官和檢察官向家人施壓,要求他們選擇報復,而不是其他選擇,並稱這是他們對被謀殺的家人,和對上帝賦予權利的義務。」這就導致不要求報復的受害者家屬會心生內疚,在心理壓力下被迫完成。不過他也強調,隨著伊朗人民的意識抬高,去年有700多件刑案,大部分受害者家屬都選擇寬恕索賠,實際執行絞刑的案件數量低於200件。
據了解「Qisas」是一個伊斯蘭教用語,意指「以牙還牙」的報復方式,該律法要求受害者近親在兇手執行死刑當日必須在場,且法官還會積極鼓勵他們親自對兇手執行死刑。在伊斯蘭律法中,「以牙還牙」被認為是神明賜予的權利,也是對被殺親屬的複仇的義務。幸好在現代社會,強調以牙還牙,血債血還的Qisas法已經變得越來越不那麼受歡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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