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歲的新北市男子符冠羣去年以枕頭悶死8旬父親,並支解父親遺體的頭顱與四肢,丟進住家附近大排水溝,企圖毀屍滅跡,但有如「人彘」的軀幹浮出水面,揭發了這起弒父分屍惡行。符男到案辯稱,由於符父不斷指使他與已離婚的母親做事,並懷疑他企圖侵犯母親,因此為了保護母親而犯案,新北地院29日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與毀損屍體罪,合併判刑19年,可上訴。
▲ 逆子狠殺父親並肢解丟水溝,被判刑19年,可上訴。(示意圖 / 翻攝自 Canva)
據查,符父與符母早在1994年離婚,符母獨自扶養符男長大,符父則獨自住在台中,2020年間入住長照機構,但去年11月長照中心表示無法繼續照顧,符冠羣便將符父接回家,卻在與符父同住4天後,趁符父午睡時,拿枕頭把他悶死,再把屍體藏在頂樓加蓋處。藏屍10天後,因屍臭飄散,符冠羣便拿家用美工刀、鋸子等工具肢解符父遺體,隨後將屍塊、工具和父親遇害時所穿衣物塞進行李箱,隔天凌晨拖到水源橋上棄屍。事隔一天,民眾在永和區保平路瓦窯溝發現水面上漂浮異物,報警撈起才驚見是遭人割去頭顱和四肢的男性軀體。全案曝光後,檢警迅速鎖定符冠羣涉案,將他聲押獲准並起訴。
符冠羣坦承弒父,供稱符母2015年間被診斷罹患重鬱症,且有疑似失智症狀,但符父搬來與他們同住後,不斷故意使喚他和符母做事,嚴重影響他們原本的生活,更懷疑符父多次企圖侵犯符母,認為自己的決定造成母親身陷危險,因此憤而行兇。
法官認為,符冠羣弒父後又分屍丟棄,行為聳動、駭人聽聞,危害社會秩序與善良風俗,但符冠羣對符父付出時間、金錢,且願意承擔後續照顧責任,可見他對符父確有親情牽絆,考量他行兇動機不是謀財,也非仇殺,而是出於保護符母而錯誤選擇極端手段,且犯後認罪、有悔意,家人均無意提告,因此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刑16年、毀損屍體罪判刑3年6月,合併應執行19年徒刑,可上訴。
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