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在美國加州的蘋果公司因於2009年至2015年間要求全體員工接受強制性的個人行李檢查而被員工集體提告,如今判決結果終於出爐,法院經審理裁定蘋果公司需向加州員工支付3,050萬美元(約新台幣9億1493元),作為在檢查行李期間未計入工時的賠償金。
▲蘋果因搜包耽誤員工下班,遭1萬多名員工集體訴訟,將賠償9.1億工時。(示意圖/Canva)
根據外媒《MacRumors》報導指出,共有14,683名加州員工集體對蘋果公司提出訴訟,指控公司在2009年7月25日到2015年8月10間,要求員工進行搜包檢查,員工們認為公司所強制要求的檢查行為「令人尷尬且有辱人格」,並且這些檢查通常是在下班時間後進行,因此員工每天得額外工作10至15分鐘而沒有得到工時。
對此,蘋果方表示,個人行李檢查是為了確保員工不會將開發中產品帶離公司,並稱若員工不想接受搜查,大可將包包留在家中,但這類說法並不被接受。經過多次上訴後,法院裁定蘋果必須支付加州員工檢查包包時所花時間該有的薪資,而蘋果也在1月份設立一個網站,供離職員工與現任員工在該網站進行和解與索賠申請。
對此,國外網友紛紛留言調侃「謝天謝地,他們沒有找到我藏在襯衫下的iMac」、「慣老闆的偷竊,這不禁讓我好奇員工在支付完律師費後會收到多少賠償,2美元支票?」,還有網友反諷道,「在蘋果未能支付員工薪水後,蘋果開始懷疑員工的生存方式,並假設員工必須透過偷竊來維持生計」另有網友認為這早就應該處理了,畢竟時間就是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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