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丹一女子因被控通姦罪遭法院判「石刑」 為近十年來首例

記者: 陳彩梅
國際新聞 | | 觀看數:0
蘇丹一女子因被控通姦罪遭法院判「石刑」 為近十年來首例

「石刑」是聯合國與國際法禁止的酷刑,近日北非國家蘇丹白尼羅州(White Nile)一名20歲女子提雅拉布(Maryam Alsyed Tiyrab)被指控犯下通姦罪,遭判處「石刑」,成為該國近10年來第一起亂石砸死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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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丹相隔近10年再次發生有女性因通姦罪被判「石刑」。(示意圖/翻攝自 Unsplash

綜合外媒報導,提雅拉布在6月被警察逮捕,並在同月26日被依通姦罪,遭刑事法庭宣判「石刑」。據了解,該國已知的最後一起因通姦罪被判處石刑的案件,發生在2013年的南科爾多凡州,但判決最終被推翻。

報導指出,在法院宣判過程中,被告不被允許聘請律師,引起人權團體不滿,擔心去年10月的軍事政變,促使議員在新政府的領導下,讓女性權利方面取得的微小進步再次「開倒車」。目前提雅拉布正對該案提起上訴,希望有機會推翻法院判決。

位於烏干達的非洲正義與和平研究中心(ACJPS)認為,提雅拉布並沒有得到公平的審判,也沒有被告知她在審訊中提供的資訊可能不利於她,同時她也被剝奪了法律代理權。該中心強調,這項判決違反了蘇丹國內法和國際法,呼籲蘇丹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提雅拉布」。

事實上,石刑是一種鈍擊致死的死刑執行方式,即埋入沙土被亂石打死,屬伊斯蘭教法的一種。蘇丹前政府自1991上台後,靠著嚴苛的伊斯蘭律法管理人民,針對判教者處以石刑,直到前總統巴希爾(Omar al-Bashir)下台後,新聯合政府在2020年進行律法改革,宣布伊斯蘭法不適用於非穆斯林民眾,並在同年8月簽署《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對此,人權律師珍翰娜(Jehanne Henry)怒批,這項判決表明,「蘇丹仍在執行殘酷的伊斯蘭教法和刑罰」,意味著政府過渡時期的刑法改革還沒有完成。

最後更新時間:2022-07-15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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