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歲男童積欠「128筆國道通行費」遭移送!執行署追查真相傻爆眼

記者: 寧于晨
社會新聞 | | 觀看數:0
11歲男童積欠「128筆國道通行費」遭移送!執行署追查真相傻爆眼

桃園一名11歲男童竟積欠128筆國道通行費,遭到高速公路局移送執行署強制執行,執行官覺察有異,經追查發現,原來是男童父親將車輛登記在小孩名下,但因男童無力繳費積欠費用,才會遭到移送強制執行,更離譜的是,父親還積欠多筆交通違規罰鍰,為此,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於6日派員至戶籍地現場執行。

1132268

▲11歲男童積欠「128筆國道通行費」遭移送,經追查發現父親將車子登記在男童名下,藉此規避責任。(示意圖/Canva)

桃園分署指出,在強制執行過程中發現一名年僅11歲的陳姓男童於2020年因行經高速公路沒有繳納國道通行費,甚至欠下高達128筆通行費,經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移送桃園分署執行,執行人員察覺有異,立即展開調查。

 

執行官調查後發現,原來是11歲的陳童財產清冊下有一輛汽車,就是這輛車積欠128筆、7,069元的國道通行費。執行官還查出,陳童的父親去年因未繳通行費,而有30筆、共9,000元交通罰鍰,而陳父才是實際的車輛駕駛人,只是把車輛登記在兒子名下,因而懷疑陳父藉此規避繳費等責任,並害兒子成為強制執行對象。

 

桃園分署6日派遣執行官前往陳父位於龍潭區戶籍地現場執行,但沒有找到人,經詢問鄰居得知,陳父外出工作,且平日都會帶著小孩、老婆一起到工地工作,也沒有聯繫方式。最後,執行官只好在義務人戶籍地留下執行通知,督促陳父儘速處理男童的欠費和罰鍰,否則將強制執行。

 

最後,桃園分署呼籲民眾不應為了逃避責任,而將車輛登記在無能力負擔的未成年人名下;欠繳路邊停車費、ETC通行費與交通罰鍰之義務人,收到繳款通知後,應主動於繳款期限內自行繳納,切勿持有僥倖心理,否則將被移送強制執行扣押存款、扣押薪資。

 

最後更新時間:2022-07-07 15:46

熱門推薦

    Loading

    熱門排行

    登入ENews新聞網

    選擇一種方式登入/註冊

    使用Google登入

    使用Facebook登入

    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