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16日發生一起人妻殺夫案,該名女子因長期忍受先生家暴,最後趁丈夫在睡夢中時,以熱水潑臉再以水果刀刺死對方。事實上,因不堪長期家暴而釀成憾事的案件不只一樁。1993年10月,22歲的少婦鄧如雯也因忍受不了家庭暴力,透過鐵鎚、水果刀將同樣在睡夢中的丈夫殺死。也因此案,促進了《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誕生,使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有家暴法合民法保護令的國家」。
事件發生於1993年10月27日,板橋22歲的少婦鄧如雯撥了一通電話給丈夫林阿棋胞妹表示,自己使用鐵鎚與水果刀殺死喝醉入睡的丈夫,希望胞妹能請她代為自首報案。在當時民風保守的年代,鄧如雯殺夫案的消息快速蔓延全國,造成一片譁然。殺夫案背後的悲劇遭抽絲撥繭一一曝光。
▲鄧如雯案促使家暴法的發生。(示意圖/Pixabay)
歷史紀錄指出,鄧如雯一家過去因作檳榔攤生意,而認識大鄧20多歲的殯葬業者林阿棋。林阿棋曾多次性侵鄧母,不僅如此,他還將魔爪伸至當年只有國中三年級的鄧如雯。鄧如雯因多次遭林阿棋性侵,因而懷孕生子,並被林阿棋強迫同居,在同居的日子裡,林阿棋只要控制不了情緒,就會毆打鄧如雯。
▲鄧如雯殺夫案在當年轟動全國。(圖/中國時報1993年10月29日報導)
鄧如雯因不堪長期被凌虐,帶著年幼的孩子回到娘家躲避,但仍被林阿棋糾纏不已。林阿棋為了誘迫鄧如雯回家,將未滿一歲的兒子拋上廂型車車頂,並試圖開車、煞車等危險動作嚇唬鄧如雯,所幸鄰居見狀立即將孩子抱下車。鄧如雯又帶著孩子逃至附近的的廟宇躲避先生。
找不到鄧如雯的林阿棋,如著了魔似的,竟直接衝進鄧家,將鄧如雯之父吊起來一陣毒打。經歷此事後,鄧如雯基於保護家人,同意下嫁給林阿棋,展開如同煉獄般的婚姻生活。婚內的的鄧如雯不知被先生毆打、性侵過幾次,就連年幼的孩子也慘遭毒手,鄧如雯多次逃家又被林阿棋抓回家持續家暴。
▲家庭暴力防治法公聽會。(圖/國家文化資料庫)
1993年10月27日,鄧如雯發現林阿棋對自己的妹妹性侵未遂後,理智崩潰,在林阿棋喝醉入睡時,以鐵鎚及水果刀猛烈殺死對方。事發後,她冷靜的打給小姑代為自首。
事發後,不少婦女團出來聲援鄧如雯,包括當時民進黨的中央黨部婦女發展委員會、台灣人權促進會等。也讓台灣社會開始正視「家暴」並擺脫「清官難斷家務事」之傳統觀念。在關係中遭受暴力相待的女性、男性、孩子,不再是社會暗處的受虐者。
▲鄧如雯當時的判決書。(圖/法律文件資料庫)
鄧如雯最終遭判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出獄後與孩子一同遷離傷心地,展開新的生活。鄧如雯事件使「家暴防治法」於1998年10月3日通過三讀,並在1999年6月全面實施「民事保護令法」。
雖說這些法案的存在,使遭受家暴的受害者有了實質保障,然而真正因暴力所留下的心理陰影,也許只有他們最能明白其中的痛楚。願讀者能夠更加關心與留意身旁親友的家庭關係,在必要時伸出援手,防止更多悲劇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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