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人妻和丈夫住在公公家中,不料2020年8月丈夫到外地出差時,公公竟開始挑撥夫妻間的感情,接著又對她調情「妳喜歡我嗎?」事後還得寸進尺性侵她,得逞後又在半個月內性侵7次,共計8度犯案,然而離譜的是,當她向老公傳訊求救時,對方竟冷回「怎樣啦?…忙」還威脅她報案就離婚,逼得她最後報警提告。士林地院審理認定公公性侵媳婦,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6月。
▲人妻半個月遭公公「亂來」八次,向老公求救竟被警告:報警就離婚 。(示意圖/Canva)
根據判決書指出,公公涉嫌槍砲、毒品等多項前科,目前從事電器安裝業,2020年8月13日晚上,他利用兒子到外地出差、和媳婦獨處的機會,突然開口調情「妳喜歡我嗎?…我真的很疼妳…也很喜歡妳…」還挑撥夫妻間的感情,稱兒子其實外面有女人「他的心真的不在妳身上了!真的,跟他離一離!」接著不顧媳婦拒絕,抓住其雙手強吻、摸及舔胸部,脫去衣物,並將其帶到房間床上,以手、嘴猥褻全身各處後,在未戴保險套的情況下性侵得逞。
公公得逞後食髓知味,事後每隔2、3天就對媳婦以相同方式性侵,在半個月內又性侵7次,前後總共性侵8次,讓媳婦忍無可忍決定報警提告。媳婦供稱,被性情得逞後,曾向丈夫求助,但對方不希望她報警,還威脅如果報警就跟她離婚。
公公出庭否認犯行並辯稱沒有強迫媳婦,兩人是你情我願,還稱兩人早已關係曖昧,他每天下班回家固定與媳婦一起吃晚餐,媳婦有次剛洗完澡還光著身體問說「屁股是不是很翹」,甚至抓他的手去摸她的臀部,而媳婦也曾傳訊息要求幫忙買酒,並多次向他抱怨丈夫外遇,他好言安慰,兩人進而發生關係。
公公甚至還反問,如果媳婦遭性侵,為什麼第一次之後還繼續住在家中不逃離?對此,媳婦表示,她因向丈夫求救無果,又不敢告訴娘家人,身上也沒有錢,沒有其他地方可以住,才會繼續待在公公家中。
▲媳婦表示因向丈夫求救無果,又不敢告訴娘家人,身上也沒有錢,沒有其他地方可以住,才會繼續待在公公家中(示意圖/Canva)
被害人丈夫出庭時則證稱,夫妻生活上一直有爭吵,事發當時他正在外地出差工作,妻子的確有透過LINE告知她被性侵,「我當時很忙,我的想法是她要我回去陪她、是為了引起我的注意,覺得這種事情不太可能發生」。
丈夫指出,妻子曾有2、3次告知遭爸爸性侵,但他認為這個說法只是為了引起他的注意,因為妻子也有說過「曾在公園被性侵」,而他之所以要求妻子先不要去報警是因為他不太相信她所說的「所以我用貼圖或說『我現在很迷茫』回她,算是在敷衍,我怕她尋短,所以先安慰她」。
士林地院審理,根據醫院檢驗報告,確實在被害人體內檢驗出公公的DNA,另勘驗被害人傳給丈夫「老公救我,爸爸剛剛強暴我,我好痛苦」、「我想要你回來保護我」、「接電話一下好嗎」、「為什麼不救我」等話語,丈夫都以「怎樣啦?…忙」、我怎麼救啦…我都餓到沒辦法要借錢吃飯了。」等語冷漠回應。
法官認為公公為滿足一己色慾而罔顧人倫,以強暴手段對媳婦進行8次強制性交行為,導致被害人身心受創並留下難以磨滅的陰影,犯罪後態度差且不見悔意,考量被害人的要求從重量刑,審酌後依8次強制性交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6月,合併應執行刑4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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