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一案件,一名新北市張姓男子因故與妻子發生口角,竟不顧女子身懷六甲即將臨盆,還動粗痛毆妻子,甚至怒嗆「要讓你血肉模糊」等語,張男後來與妻子離婚。高院審酌,依《傷害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
▲ (示意圖 / CANVA)
本案發生時間為2020年3月間,張男於住處與妻子產生口角,他竟痛毆當時已懷孕滿10個月的妻子,除了對拳打巧踢外,還口出惡言怒嗆「救援來之前讓你死」,他情緒失控失去理智,明知妻子已即將臨盆,還持行李箱、板凳等重物狠砸妻子,導致妻子全身傷痕累累,包含頭部受傷、背部、腹部鈍挫傷,妻子憤而報警處理。
▲ (示意圖 / CANVA)
張男事後已與妻子離婚,經台灣高等法院審酌,張男坦承犯行並願與妻子和解、賠償,且犯後態度並非至惡,判張男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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