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擁有高人氣的前空姐網紅「張比比」(Qbee),於2018年6月遭丈夫於爆料公社上發文爆料張比比外遇攝影師,甚至公開了張比比與攝影師的鹹濕對話截圖,雙方鬧上法院,張比比與攝影師被判3個月有期徒刑外,連帶民事訴訟也以1836萬與丈夫和解。但近日卻遭丈夫控訴完全沒有給付,因而提告請求給付和解金,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出爐,張比比應給付1836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 張比比因外遇與丈夫鬧上法院,(示意圖 / PIXABAY)
前空姐網紅張比比因外型甜美,與丈夫結婚後即辭去空姐工作,丈夫為了協助她發展事業,找來攝影師幫忙拍攝美照,其在網路上擁有17萬名粉絲,稱為網美當之無愧;沒想到張比比與攝影師竟與洪姓攝影師發生外遇,她在住處客廳讓攝影師拍照時,兩人發生性行為,丈夫憤而將他們的私密對話發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上,並提出妨害家庭告訴。
▲ 網紅張比比因外遇一事,遭法院判賠1836萬元。(圖 / 翻攝自IG)
全案於2018年12月,桃園地院依據通姦罪各判2人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定讞。而民事方面因張比比丈夫主張妻子背叛婚姻與攝影師外遇,跟妻子簽訂和解書,其和解條件為妻子必須付給他600萬元以及每個月給付小孩6萬元的扶養費(總共1236萬元),但和解書簽訂完後妻子分文未給、置之不理,因而提告求償張比比應給付1836萬元。
台北地院法官審理時,根據和解書、本票影本等相關證據,加上張比比本人並未到場,也未提出申訴或任何聲明陳述,因此採信丈夫主張,全額判賠,全案仍可上訴。
而知名律師林智群也針對此案發表看法表示「這種案子進法院,了不起判30-100萬,自己決定簽下去,那就是要履約,有時候『什麼都不做』,傷害還比較小。」「瘦的和解」固然好過「胖的勝訴判決」,可是當和解條件很差的時候,還是別勉強,寧可不接受,因為就算是打到底,對方也未必可以獲得比較有利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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