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傳媒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自103年起陸續開放並鼓勵有線電視的跨區經營以來,從台北、新北、彰化、高雄等都會區或是西部地區觀眾都享受到競爭帶來的紅利,包括了資費降價與品質提升等。不過相較於西部地區,花東居民期盼已久的有線電視選擇權卻遲遲沒有到來,主要是因為當地只有一家獨占業者,欠缺競爭的結果,造成無論在居高不下的收視費、有線電視內容陳舊,欠缺4K節目或是缺乏品質穩定的高速光纖上網服務等方面,都經常引發消費者抱怨,而且花東地區有線電視的價格最貴,與全台各地的有線電視系統台相比,花蓮每戶每月高達590元的收視費用,更高居全台灣之冠,但是整體收視滿意度卻讓當地人頗有微詞,依據市場調查顯示,有高達6成以上民眾希望有更換其他業者的選擇權。
林姓網友2019年10月底在「花蓮同鄉會」臉書社團分享「NCC一面倒擋凱擘跨區花蓮」的新聞,結果有18次分享,底下留言也非常激烈,意見幾乎一面倒,許多人批評花蓮的有線電視根本就是壟斷,而且品質不佳、客服電話常常打不通;還有網友不只批評當地的既有業者,甚至連帶質疑主管機關,還有網友批評業者是不是後台很硬?不然為什麼會引發護航的嫌疑?許多留言的民眾都認為應該要開放競爭,否則他們寧可不看現有的有線電視。儘管有不少民眾抱怨,但是資料顯示,洄瀾有線電視的每股盈餘是其他獨占地區有線電視業者的2-13倍,顯示獲利驚人。
NCC在101年4月規劃開放有線電視跨區經營聽證會議曾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代表出席,公平會認為:「對於以數位化為參進要件,申請者須提供數位化服務,以利消費者享有多樣之匯流服務乙節,本會敬表贊同,惟針對數位化的參進要件,本會建議應將參進門檻盡可能降低,以落實有效競爭,必要時宜採取適當之政府獎勵措施,以鼓勵業者參進。…透過引進新進業者,以實現同一經營區域兩家以上業者經營,以解決目前區域獨寡占的現象。」顯見公平會是樂見引進以數位匯流為經營方針之新進有線電視業者。
文化大學廣告系專任教授兼系主任鈕則勳表示:NCC開放跨區促進產業良性競爭及維持市場機制,同時保障消費者權益,提供更多元的有線電視收視選擇,這個政策方向很正確,應該要繼續鼓勵跨區經營,落實一貫的開放政策,讓觀眾享有選擇權。目前有線電視面臨OTT壓境,且收視戶數逐年下降,推動數位轉型、推廣整合網路服務的數位家庭方案已勢在必行,故需要更開放的管制思維,以落實政府數位國家的政策目標。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呂理翔教授先前為NCC的聽證會提出鑑定意見指出:當前媒體平台多元化,民眾獲得資訊的管道早已不限於有線廣播電視,OTT電視、網路影音串流都是當前不容忽視的發展,因此以訂戶數超過1/3來判斷會對於傳播內容多元的核心價值會造成影響,這個標準的合理性值得懷疑。相較來看,公平法上規定之獨占事業也是要達1/2以上才會被認定為獨占事業。
NCC在過去幾年許可大豐、數位天空、天外天數位及全國數位在新北市、北都數位在台北市、新彰數位在彰化縣及新高雄在高雄市等進入市場,參與有線電視市場的競爭,在客觀市場及法令並沒有改變的情形下,本於政府政策施行的一致性(time consistent),實在沒有理由罔顧花蓮居民福祉,遲遲不讓其他有線電視進入花蓮區競爭,難怪許多民眾都質疑有其他的政治因素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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