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審議通過109年房屋標準價格及有關作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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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審議通過109年房屋標準價格及有關作業規定

北市審議通過109年房屋標準價格及有關作業規定

【記者吳雲英/台北報導】北市府為了逐步實現居住正義的理念,積極研議房屋稅制改革,該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已於108年11月25日開會決議多項房屋稅調整措施,包括全國單一且自住房屋、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及公益出租房屋可減半課稅等,將自109年7月1日起實施,影響110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

臺北市稅捐處說明,本次在兼顧稅制合理的前提下,適度反映民意,並提案提報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審議,經會議決議調整重點如下:

一、加強保障市民居住權益,就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基折減提高為50%,相當實質稅率降為0.6%,預估這次的調降受惠戶數約20萬戶。

二、包租代管社會住宅房屋比照單一自住房屋折減其房屋稅基50%,相當實質稅率降為0.6%,公益出租於符合都發局規劃條件亦得比照,預估調降嘉惠戶數約1.7萬戶。

三、因應高齡化社會及行動不便者之生活需求,打造無障礙友善環境,電梯設置需求日益普遍。故除違章建築外之5層樓以下設有電梯將不再加價課徵房屋稅,預估調降受惠戶數約1.7萬戶。

四、現行規定以房地總價在8,000萬元(含車位價)以上,作為高級住宅認定標準之一,考量住屋價格與停車位價格不同,不同坪數大小所需合理停車位數有別,且考量標準高級住宅概念,故本次修正為房屋總面積(不含停車位)在80坪以下者,2個以下停車位價應計入房地總價;超過80坪在160坪以下者,3個以下停車位價應計入;超過160坪者,4個以下停車位價應計入。其餘超過部分之停車位不計入。

五、本市近年推動各項公共建設如東西區門戶計畫、社會住宅、優化綠色運輸,帶動周邊經濟。另就捷運、學校、公園、市場等設施眾多,環境優良,生活機能完善路段,以及商業較為熱絡路段,予以調升路段率。部分路段因商業活動漸趨沒落,或原路段率與周邊路段相較偏高,爰予調降。決議本市總路段數1,351條中,調升442條路段、調降9條路段,其餘路段維持原標準。預估影響戶數約36.7萬戶。

該處進一步說明,為落實量能課稅原則,決議維持新標準單價房屋現行緩漲機制。符合全國單一自住房屋透過稅基折減50%,盼能減輕更多家庭負擔,以落實「房子是用來住」之理念,透過房屋稅制的合理公平,健全房屋市場,逐步實現居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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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時間:2019-11-26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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