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陳佩儀
5月報稅季開跑!2018年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後,今年是第1次適用新制報稅,共有5項重點。不管你是首報族或是報稅老手,趕快來看看有哪些新制上路,幫你的荷包多省一點錢。
重點1、調升4大扣除額,多數受薪階級受惠:綜合所得稅(以下簡稱綜所稅)標準扣除額從9萬元調升至12萬元(有配偶者加倍扣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從12萬8,000元調升至20萬元;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則從2萬5,000元大幅調升至12萬元,讓許多人不用繳稅的額度大幅提高。
不過,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協理王瑞鴻提醒,因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有排富條款,經減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後,納稅義務人全年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20%以上(即所得淨額超過121萬元),或基本所得額超過扣除額(2018年為670萬元)者,不得扣除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重點2、調降最高稅率,盼望留住投資人才:綜所稅課稅級距,由6級修正為5級,刪除綜合所得淨額超過1,031萬元部分、適用45%稅率級距,最高稅率由45%調降為40%,繳稅大戶成為最直接的受益族群。財政部表示,調整後希望藉此將投資人才留在台灣,提高國際競爭力。
重點3、股利所得合計或分計,納稅人可擇優選擇:APPC中華民國個人財產規劃人員協會祕書長吳鎔任表示,「股利所得合併計稅」或「單一稅率分開計稅」的計稅與特點如下:
(1)股利所得合併計稅,適合綜所稅率低者:股利維持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按股利之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稅額以8萬元為限。也就是說,如果全年股利所得不超過94萬1,176元(=8萬元/8.5%),每一塊錢的股利都有8.5%可抵稅,最高可以有8萬元的可抵減稅額。適合原稅率級距已低於20%者,因再納入8.5%可抵減稅額後,實質稅率將更低。
(2)單一稅率分開計稅,適綜所稅率高者:股利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按28%稅率分開計算稅額,不得減除免稅額與各項扣除額,再與其他類別所得計算之應納稅額合併申報及繳納稅款。對於綜所稅適用稅率級距為40%者,選擇此方式可獲得較大的節稅效益。但實際稅額建議採用國稅局提供軟體試算(網址為www.etax.nat. gov.tw/etwmain/front/ETW158W1)。
重點4、調高基本生活費,一般薪資所得者皆可申報:吳鎔任指出,今年報稅時,除了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上調至17萬1,000元之外,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的比較基礎,除原有的免稅額與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外,在特別扣除額部分,納入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與儲蓄投資等4項,並將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排除在外。也就是說,一般薪資所得家庭在2018年度有比較大的機會,可以申報減除基本生活費差額。
重點5、列舉父母健保扣除額,不再強制須同一申報戶:今年初,財政部發布新令,明定以眷屬身分投保者,無論與被保險人是否為同一申報戶,其健保費均得由納稅義務人申報扣除。因此,納稅人只要有申報扶養的事實,不限是否在同一申報戶,就能列舉健保費扣除額。而根據《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每人每年可列舉2萬4,000元人身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則不受金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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