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嚴格控制噪音污染,台北市環保局於今(8)日宣布,將與環境部及交通部共同修訂法規,對於機車改裝非原廠排氣管的行為進行規範。根據新規定,自明年(114年)起,若車主未經認證改裝排氣管,且噪音超標,將面臨最高新台幣5400元的罰款。
▲ 車主申請檢測,如檢測不合格,不會開罰。(圖/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提醒,今年(113年)為緩衝期,車主可向地方環保局申請檢測取得認證,此項服務完全免費,即使檢驗不合格也不會開罰。車主可先至環境部的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進行申請,後續將以電子郵件通知車主至指定地點進行檢測。
台北市自110年起已設置20套固定式聲音照相系統,並每年進行200場次的移動式聲音照相稽查,對於道路上行駛噪音超過86分貝的機動車輛進行取締。根據統計,110年至112年間,共取締噪音超標車輛3,298輛,其中90%為改裝排氣管的車輛,顯示源頭管制的重要性。
為此,環境部推動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度,今年元旦起實施「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交通部也配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並以113年作為緩衝期,輔導改管車主申請檢測取得認證。114年起,機車排氣管改裝將正式列入定期檢驗項目,未使用認證排氣管者,將處新台幣900至1,800元罰款,若噪音檢測不合格者,依噪音管制法可再加罰新台幣1,800至3,600元,兩者合計最高可罰5400元。
▲114年起不再受理民眾申請檢驗,如欲變更排氣管,需自費申請檢測或選購認證排氣管。(示意圖/shutterstock)
環保局指出,已改裝非原廠排氣管的車主可以利用113年自行委託噪音實驗室,或到地方環保局申請檢驗,檢驗合格即完成認證程序。該局強調,緩衝期間到環保局檢驗完全免費,114年起則不再受理民眾申請,如欲變更排氣管,則需自費向環境部許可噪音實驗室申請檢測或選購認證排氣管。
車主在申請檢測前,應先自行檢查車輛是否有車殼震動、引擎異音或排氣管噪音過大等情形,如檢測不合格,不會開罰,但第二次檢測仍不合格者,環保局將不再受理,車主需自行向環境部許可實驗室自費檢測。若車主安裝的是已認證排氣管,僅須至環境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登錄基本資訊即可。
環保局強調,即使車輛已檢測合格或使用經認證之排氣管(含原廠管),仍應避免有不當操駕產生高噪音之行為(如使用錯誤檔位、用力拉轉油門、起步重踩油門或使用錯誤之動力模式等等),否則仍有可能遭聲音照相設備取締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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