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知名連鎖韓式炸雞店「起家雞」因拒絕導盲犬進入店內,遭導盲犬使用者「寶媽」投訴,事後店家發文道歉,稱是門市人員的誤解與疏失造成。對此,台北市社會局提醒,導盲犬不是一般寵物,是協助視障者安全行進的工作犬,若拒絕導盲犬自由進出公共場所,最高可被開罰5萬元。
▲ 導盲犬Bobby被店員拒絕進入店內,掀起風波。(圖/翻攝自 寶弟-Bobby的導盲記事 臉書)
寶媽1日在臉書發文指出,4月30日攜帶導盲犬到國父紀念館附近的起家雞用餐,朋友確認是否有位子時,女店員表明「寵物不能入內」,朋友解釋Bobby是導盲犬,為合法的工作犬,於是請女店員請示店長,大約過了一分鐘,女店員仍拒絕讓導盲犬入內,寶媽立刻反映「如果你們的態度很堅定,我們當然可以離開,但還是要讓妳們知道,導盲犬是合法的工作犬,是受到身權法保障的,若沒辦法接受,接下來還是會走行文的流程,為了維護視障者和導盲犬的權益」,女店員則回應「要行文就去行吧,反正總店的老闆說因為有狗嚇到過客人,所以不准讓導盲犬入內」。
寶媽感歎,「導盲犬發展至今也有20餘年,我們樂見的是導盲犬的各項法規制度日趨成熟,而不是走倒退的路,對於視障者而言,導盲犬是我們的夥伴、我們的家人、我們身體的一部分,牠被拒,等於我也被拒;牠被嫌棄,等於我被嫌棄;牠被灌上嚇到別人的罪名,依如我也只能承擔,如果我不能委屈牠的委屈,如果我不能悲傷牠的悲傷,我又如何誇誇其談說我們是生命共同體呢?」
事後,起家雞在臉書發出聲明坦承,這起事件歸因於門市人員的誤解與疏失,以及內部訓練不夠全面,已對處置不當的員工進行相應懲處,相關部門也將盡速著手研擬相關知識的補充與教育訓練,以免日後再有類似的情況產生,強調「起家雞總公司非常歡迎導盲犬入店,並極力保障身心障礙者自由出入公共場所之權利,鄭重的由衷的向大家致上最深的歉意」。
▲起家雞在臉書發出聲明道歉。(圖/翻攝自起家雞)
對此,台北市社會局表示,導盲犬如同視障者的「雙眼」,非一般寵物,若業者禁止導盲犬自由出入公共場所,恐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0條,若未改善,將處最高5萬元罰鍰,並須接受4小時講習,因此呼籲營業場所業者注意法規,保障視障者及導盲犬進出公共場所的權益。
身心障礙者福利科長曾春暉則透露,大多數店家對於身障者、導盲犬法規常識都有一定基礎,現在接到投訴不會太多,以去年為例,北市僅接獲9例通報,這幾年通報數也在雙位數以內,目前已接獲民眾申訴,正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100條規定函請業者提出改善措施,要求業者在一個月內需對員工教育訓練,並將簽到表、教育訓練照片等整理提交給社會局,若屆期未改善或後續又發生類似狀況,就會直接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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