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晚間23點55分,民眾投訴於中豐路延平路大十字路口差點被違規警車撞上!根據警方提供的畫面顯示,警車在沒有鳴笛的情況下,於右轉彎道最右側無預警大左轉後又迴轉,直行車輛嚇到紛紛避開急煞。民眾憤怒報案後竟得到令他咋舌的回應,今警方再度表示會依法製單舉發,並將持續加強員警教育訓練。
▲警方突大迴轉,所有車輛嚇到急煞。(影/警方提供)
根據爆料民眾描述,他開車從中豐路橋下橋,在往中壢中山路方向,行駛到中豐路延平路大十字路口時,右側突然出現一輛警車,它不僅躲在轉彎死角,還在不可左轉的交叉路口「大左迴轉」,當時車流量大、夜晚視線也不佳,所有下橋要右轉、直行與左轉的車輛全部嚇到急煞,民眾氣憤致電到警局報案。
民眾表示,當他接到北勢派出所員警回電時,「一接起電話時,那員警的口氣像是要來跟我質問、嗆聲的」,讓他更傻眼的是員警竟用交通法規來解釋,意指只要是警車在執行勤務時,是可以不顧自己安全,及其它用路人的安全,可以去做任何違規的開車行為,沒有法律條文可以管警察執行勤務時開車的任何行為,這回應讓他無言:很離譜的回應。
對於此事件,警方今(14)回應,有關民眾反應員警執勤方式不當一案,經查同仁13日23時許,駕駛巡邏車巡經平鎮區延平路與中豐路口,同仁見一部重機車駕駛形跡可疑,於是在交岔路口迴轉前往攔停稽查,雖同仁執勤時全程均有開啟警示燈,但沒開啟警鳴器,且造成其他用路人驚擾,本分局除依法製單舉發外,並將持續加強員警教育訓練,以避免類似情事發生。
▼警方突然於彎道死角轉出,接著大迴轉。(影/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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