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遭性侵致死,夫坐17年牢後案情大逆轉!兇手竟是「警察」

記者: 張庭
國際新聞 | | 觀看數:0
妻遭性侵致死,夫坐17年牢後案情大逆轉!兇手竟是「警察」

中國安徽省一名韓姓女子,25年前在家中遭人性侵殺害。當地警方認定丈夫有重大嫌疑,但丈夫矢口否認。經過17年漫長的上訴,檢方終於發現兇手另有其人,最終還丈夫一個清白。

 

根據陸媒《九派新聞》報導,1996年12月2日,生活在中國安徽省蚌埠市的一名韓姓女子,在家中遭人性侵殺害。案發後,當地警方認定其34歲的丈夫于英生有重大作案嫌疑,於12月12日將其刑事拘留。12月21日,蚌埠市中市區人民檢察院以于英生涉嫌故意殺人罪為由,將其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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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發後,警方以故意殺人罪為由,將丈夫逮捕。(示意圖/Pixabay)

 

審訊中,于英生供認殺害妻子韓某,最終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他提起公訴。法院一審認定,韓某在事發前一天將現金2800元(約新台幣12158元)交給丈夫讓其存入銀行,卻不願透露錢的來源,引起丈夫不滿。兩人發生爭執,進而爆發肢體衝突。丈夫惱羞正怒,用棉被將妻子悶死,接著照常上班。下班後,丈夫以菜刀割了死者頸部數刀、把死者內衣推至胸部、挪動屍體呈俯臥狀,將家具物品翻亂,以製造劫殺假象。

 

後經法醫檢驗,死者口腔、鼻腔受暴力作用,致其窒息死亡。1998年4月7日,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于英生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于英生不服,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期間曾改判無期徒刑,但他依然不服,堅持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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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丈夫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示意圖/Pixabay)

 

服刑期間,監獄裡的犯人有娛樂活動。但在牢裡十多年,于英生從不唱歌、拒絕穿囚服拍照,並堅稱自己無辜,「妻子比我還冤,我要是死了就對不起她,也讓兇手逍遙法外,我給自己打氣,必須活下去」。他曾想過尋死,但想到妻子不明不白遇害,心裡放不下,因此開始漫長的上訴歷程。

 

17年後,案件終於出現轉機。法院審理認為,于英生的供述與現場勘查筆錄、屍體檢驗報告、刑事科學技術鑑定等證據存在重重矛盾,無法得到合理排除。最重要的是,死者內褲上的精液經DNA鑑定,證實不屬於丈夫所有,因而裁定被告殺人證據不足,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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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過17年漫長的上訴,于英生終於重獲自由。(示意圖/Pixabay)

 

2013年11月27日,警方通過DNA比對,成功逮捕交通警察武欽元,對方承認性侵殺人。案發當日,于英生上班後,武欽元來到韓某家,欲與韓某發生關係,遭到拒絕後惱羞成怒殺人,並偽造犯罪現場。武欽元最終於2015年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對于英生而言,在這漫長的過程裡,最大的遺憾莫過於父親沒能看到自己重獲自由。 2005年春節,于英生在監獄接見室外,和父親拍了最後一張合影,一年後父親去世。無罪釋放後,他在父親墳前磕破了頭,「爸,我回來了」。

最後更新時間:2022-01-05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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